项目名称:开平海关2024年-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生鲜类(包含肉类、禽类、鲜活水产、冷冻食品、蔬菜等)、副食、粮油干货、水果、奶制品等配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2023年)内其中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经会计师事务所签章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若供应商注册成立不满一年的,可提供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为非企业法人的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应提供最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年度完税证明原件或依法缴税证明原件;]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磋商响应声明函)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响应声明函)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磋商响应声明函)3.2.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3.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磋商响应声明函)(注:①以评审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响应或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提供磋商响应声明函);3.5.获取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8日 至 2024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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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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