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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启秀市北初级中学、南通市天生港学校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选聘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1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市###市北初级中学###市天生港学校招标(采购)**选聘项目 3.代理费用预算: (1)采用折扣报价。 (2)折扣:参照江苏省招投标协会苏招协(2022)002号文件收费标准进行折扣报价,最高折扣不高于65%(含),投标折扣报价高于65%的按无效标处理(如68%,则为无效报价)。 (3)折扣的确定 当中标人为两家**时,其折扣收费按两家中标人折扣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执行。 (4)代理费的收取 代理采购项目中标金额为50万元(含)以下的比选(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基准价为2000元,最终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基准价*折扣。 中标金额为50万元以上的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中标金额*苏招协(2022)002号文件对应费率*折扣 例:本次中标单位折扣最终确定为45%,则代理比选(采购)项目中标金额为50万元(含)以下采购项目的代理服务费=2000元*45%=900元。 比选代理服务费由所代理项目的中标单位支付,评审专家费用由比选人支付。 4.采购需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说明”。 5.合同履行期限:本次项目选聘服务期为3年,合同签订后开始计算(具体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合同一年一签(中标人在一年服务期内能完全履行合同,经考核达到良好及以上,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其它组织); (二)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必须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备代理政府采购业务能力,其名单应在中****网或江****网“政府采购**名单”中。 3.未被“****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最****网站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网等渠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公司****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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