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信阳市平桥区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建设项目(杜河河道生态治理工程)二期EPC总承包;
2.2招标编号:信平建公
2.3建设地点:(请登录)
2.4项目计划总投资:约6400万元;
2.5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财政资金;
2.6建设规模及内容:公厕、管理用房、水电、灯光照明工程、美食广场工程(包含档口建设、水电、消防、暖通、装修)、运动广场工程、沥青路面工程、绿化工程、无动力乐园、儿童乐园工程等;
2.7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含设计、采购、施工、设备调试等);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2.9招标范围: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设计、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安装及调试、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移交、配合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
2.10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现行设计标准,并保证最终通过审批和施工图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地方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12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施工资质: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设计资质: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4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信誉要求
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结果(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还需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成员签字盖章外其它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办理。
四、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
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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