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请登录)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十二师五一农场
2.3工程规模:新建φ1500顶管长约710米,新建顶管竖井19座。
2.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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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内容 |
工期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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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612004002240090001001 |
十二师10kV电力迁改项目工程(一期)五一农场创新路、安屯街、纬七西路、迎宾大道10kV电力迁改项目顶管工程 |
新建φ1500顶管长约710米,新建顶管竖井19座。本工程全套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招标答疑补充文件范围内所有内容。 |
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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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质条件
3.1.1 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1.2 申请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履约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申请人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3 申请人业绩要求:申请人(2021年01月0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表日期为准)完成的类似电力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须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
3.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 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B类),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 师;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5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2021年01月0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表日期为准)完成的类似电力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出项目负责人);
3.6 信誉要求:近三年进入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的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将被拒绝。
3.7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请于2024年07月19日00时至2024年07月2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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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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