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龙泉驿区东安湖36亩开发项目正式用电(外部线路)工程施工 / 标段已由龙泉驿区行政审批局以川投资备【2210-510112-99-01-924291】第FGQB-049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经开发展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经开发展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龙泉驿区行政审批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210-510112-99-01-924291】第FGQB-049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东安街道湖岸南路以南、居湖街以西。
2.2建设规模:建设两座环网柜及敷设高压电缆约5.5公里。
2.3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正式用电(外部线路)工程的所有工作内容的施工,具体范围详见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151日历天。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质量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五级及以上;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3.1.5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2021年06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担任项目经理的已完成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6财务要求:
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06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电力工程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20日起下载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09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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