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JCG-2********项目名称:湘江新区高新片###街道###街###街###街道)生活垃圾分类一体化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总预算金额:********.33元。最高限价:********.33元。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序号 品目分类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计量单位 预算单价(元) 预算金额(元) 1 垃圾处理服务 厨余垃圾收运 详见采购需求 ******** 项 ******** ********.68 2 垃圾处理服务 其他垃圾收运 详见采购需求 ******** 项 ******** ********.31 3 垃圾处理服务 农村垃圾收转运###路保洁 详见采购需求 ******** 项 ******** ********.12 4 垃圾处理服务 转运站及公厕运营维护 详见采购需求 14 项 ******** ******** 5 垃圾处理服务 信息化运营 详见采购需求 1 项 ******** ******** 6 垃圾处理服务 停车场租赁 详见采购需求 2600 项 ******** ******** 7 垃圾处理服务 溯源分析 详见采购需求 1 项 ******** ********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无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被“****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采用合同分包预留份额形式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大型或中型企业参与投标时应当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分包协议书并明确金额和比例,本项目应当至少预留合同总额的40%及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中小企业需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投标人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具有2个环卫服务业绩,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项目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虚假应标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7、合同分包:本次招标接受合同分包。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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