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名称: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信息中心景阳中心中间库系统硬件设备性能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76.3000万元
5采购内容:针对中间库系统的关键信息传输设备,包括计算层、存储层、互联层等,进行全面的性能升级。采用业界先进的技术和解决方案,替换老旧、性能不足的设备,同时优化设备配置和布局,以实现更高的处理速度、更大的存储容量、更低的故障率和更优的能效比。同时要求采取措施最小化对业务运营的影响,资源更换和数据迁移过程中,必须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设计和实施高可用性解决方案,确保关键设备具有冗余配置,以防单点故障,能够支持未来数据量增长和新技术的接入。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合格标准及验收规范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具有能够完成本项目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标书内附声明加盖单位公章。
(4).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4年07月22日至2024年07月26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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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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