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内容:常州地铁1号线百丈车辆段架修场地改造监理,详见商务谈判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2.服务范围:百丈车辆段检修库库区改造、房间改造、综合监控改造、室外停车棚改造等(包含但不限于新增设备选型、设备安装及调试;工艺布局优化调整;管理用房改造、新增室外叉车检修存放区;库内地坪改造;库房门禁布置;库房综合监控改造;各区域随工艺修改新增给排水、配电改造等)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交付阶段、保修阶段服务期内的全过程监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监理服务范围内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文明施工等的监督管理;
(2)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
(3)施工矛盾、组织协调及委托人交办的与工程相关的事项;
(4)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和相关专业技术咨询服务。
3.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至工程完工及资料移交完毕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束(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具体结束时间以项目合同内容全部完成时间为准。(暂定2024年8月-2027年3月)。如委托人因各种原因需作调整或工期拖延,监理人应相应调整监理计划,但这种计划调整以不影响监理服务水平为前提,并须经委托人批准。委托人对工期的调整或工期拖延,监理服务期也应作相应调整或顺延,属于正常的监理服务应存之风险事项,委托人不另外增加支付监理费用。
4.最高限价:人民币33万元。
二、对谈判供应商的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项目负责人及其联合体中任何一个成员(如有)在“信用中国” 网站上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具体按照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执行;
3.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4.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一个及以上监理项目业绩(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谈判;
7.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
三、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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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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