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对第四采油厂各生产单位原油、污水储罐、容器、污油、污水池等设施内沉积的含油污泥,作业产生的含油泥沙、灰浆以及泄漏产生的含油污泥开展清罐、清池、清理、处置工作。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起至2026年12月15日;采取按年度签订合同方式,每年合同的有效期均为自本合同签订生效日起至当年的12月15日。
2.3 服务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华北油田公司第四采油厂生产区域。
2.4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服务商;
2、具有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核准经营方式应包括收集、贮存、处置;核准经营类别及废物代码中应包含HW08(071-001-08);
3、具有生态环境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排污许可证;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与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4-07-18 22:00:00至2024-07-24 18:00:00 (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售价 :200元人民币(含税),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4-07-30 08:30:00 (北京时间,24小时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