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业务发展需要,拟对血液透析机进行采购,欢迎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编号:(请登录)
二、项目名称:中山火炬开发区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金额(元):17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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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单位) |
最高限价 (万元) |
是否进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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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血液透析机 |
1(台) |
17 |
是 |
四、项目内容:
相关需求详见附件2项目基本需求。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有效的相关经营范围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基本资格:(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评选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委托他人参加评选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2)响应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3)响应供应商须进行“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上查询,查询时间应当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六、报名时间: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4日 17:00前(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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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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