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电商平台物资采购服务商入围,助力企业实现降本增效,计划各标段分别引入一家电商平台服务商。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分别为:№1标: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电商平台物资采购服务商入围№1标;
№2标:南宁方德商务有限公司电商平台物资采购服务商入围№2标。
服务商可多标段进行投标,可同时成交多个标段。
2.2 招标内容: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南宁方德商务有限公司电商平台物资采购服务商入围招标,本次招标各标段分别确定 壹 家单位入围电商平台物资采购服务商库。
2.3 招标范围:投标人作为企业专属电商平台服务商,为各标段提供商品采购。
№1标:通过电商平台采购企业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电子产品、图书和音像制品、日用百货、酒店用品、家用电器、家具、厨具、食品、劳保用品、清洁用品、消防器材、安防设施、五金产品、家电清洗服务、家电维修服务等。
№2标:通过电商平台采购企业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电子产品、图书和音像制品、日用百货、酒店用品、家用电器、家具、厨具卫具、食品、劳保用品、清洁用品、消防器材、安防设施、五金产品、机械设备、日用杂品、体育用品及器材、软件、农副产品、家电清洗服务、家电维修服务等。
№1、№2标段采购内容包含以上但不限于以上品类,同时能够为招标人提供快捷、高效的物流配送服务。项目标的金额最终以具体项目执行期间招标人的需求为准,招标人不对项目服务期内采购的品类和数量进行承诺。
2.4 入围有效期:各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合同期限届满后如双方无异义,自动延续壹年,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1标、№2标)
3.1 资格要求:具有国内依法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成立满二年及以上,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 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子商务平台,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简称ICP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 ICP 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投标人与ICP经营许可证不是同一主体,需提供投标人总公司(或母公司)的主网站ICP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及与总公司(或母公司)关联证明,以及投标人被授权合法使用该主网站进行经营活动的授权书,加盖双方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国内物流配送服务(须提供物流证明或物流合作证明资料)。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作为独立供货商成功完成过1项及以上的政府或企事业单位电商采购服务(以提供签约合同封面及相关内容页为准)。
3.4 财务要求: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5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信用情况,若在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6 其他要求
3.6.1 由同一集团公司控股或存在管理关系的公司以及隶属于同一集团的公司,只允许一家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3.6.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请于2024年7月18日起至2024年7月25日23:59止 (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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