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望江县宝塔河闸站工程自动化设备及安装采购标(二次) 已由 安庆市水利局以 安水许可〔2023〕38号文和安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安发改许可〔2023〕8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望江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望江县宝塔河闸站工程自动化设备及安装采购标(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望江县宝塔河闸站工程自动化设备及安装采购标(二次)
2.2 项目编号:p(请登录)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建设地点:望江县
2.5 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6 工程总投资:2353814.32元
2.7 交货期:30日历天(自发包人书面通知后30日历天,具体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供货通知为准)。
2.8 招标范围:拆除原闸站、泵站,建设集抽排和自排于一体,具有排涝能力和补水能力的综合枢纽,泵站总装机2390千瓦,设计抽排能力为40立方米/秒,设计自排流量123立方米/秒,补水流量2.5立方米/秒,工程规模为Ⅲ等。本次采购该工程自动化设备采购制作及安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明的内容。
2.9 项目类别:工程货物
2.10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持有效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近10年内(指2014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单位具有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及以上或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及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职称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在一个“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
3.4 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及以上或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及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职称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在一个“类似项目”中担任过技术负责人。
注:类似项目业绩指具有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泵站工程自动化(或智能化)业绩。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3.6本标段不接受代理经销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8月7日下午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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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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