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合肥派河综合物流园汽车物流中心设计总承包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合肥派河国际综合物流园汽车物流中心项目立项的批复,合经投〔2022〕98号
1.4 招标人:合肥海恒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海恒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派河综合物流园汽车物流中心设计总承包
2.2 招标项目编号:(请登录)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请登录)
2.5 建设地点:合肥经开区
2.6 建设规模:项目位于疏港大道以南、莲花路以西、派河港以北,总用地面积约为117377 ㎡(约176 亩)。拟建设2栋3层立体停车库、2 栋多层仓库、1栋办公楼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为14万方。
2.7 项目投资估算:63400.0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约1000日历天),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2.9 招标范围:设计总承包,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390.0万元
2.13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3.1.1.1和3.1.1.2资质要求:
3.1.1.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1.1.2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9.8万平方米的工业厂房或仓储物流园项目设计业绩。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 / 。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2)联合体牵头人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设计任务;并符合3.1.2和3.1.6条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7月19日 至2024年08月08日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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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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