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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禹城市北城区易涝区域排水防涝管网及设施提升改造二期工程监理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禹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编号:DZSY 2.建设地点:山东省禹城市 3.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为行政街(含)以北、迎宾路两侧易涝区段整治,包括配套排水管道工程建设13.5公里,河道清淤及驳岸整理5.23公里,涵闸、提排泵站工程2处及相关配套设施,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本次招标为本工程的监理服务项目。 4.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及工程质量保修期,如施工工期延长,则按延长后执行。 5.招标范围:包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及全部建设内容的监理服务,按照监理规范和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7.招标控制价:工程审计结算额的1.05%(约194.25万元) 8.其他: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注册在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同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3)在“信用中国” 、“信用山东”网站(http://credit.shandong.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单位须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8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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