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某一体化联合仿真系统第三方验收测试,招标人为某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某一体化联合仿真系统第三方验收测试
项目编号: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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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含税) |
交付时间 |
交付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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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某一体化联合仿真系统第三方验收测试 |
288 |
合同签订后120日内,测评实施方应在约定日期内完成全部测试工作、形成工作产品并通过评审。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注:1)投标价格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投标人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暂停参加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3.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8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9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10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特定资格要求:
3.11具有二级(或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且证书有效(如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军队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
3.12具有试验类装备承制单位资格,且承制范围包含“软件测评”(以投标人提供的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副本为准)。尚未获得试验类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含过期复审)或虽获得试验类装备承制单位资格但承制范围不包含“软件测评”的企业,须出具军委或军兵种装备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主管部门证明其已通过审查获得“软件测评”承制范围的证明文件(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对于《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不在有效日期或副本范围未涵盖所投项目的单位,投标文件中应包含军委或军兵种主管装备承制资格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续审、扩大范围审查或重大事项专项审查等相关证明材料)(军事代表机构出具证明无效)。
3.13投标人所在的母公司、所属子公司或其持股方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14与被测系统软件承研单位法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5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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