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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6年川东北作业分公司无人机巡检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18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2026年川东北作业分公司无人机巡检技术服务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川东北作业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川东北作业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川东北作业分公司管道线路与电力线路途经区域地貌特征主要为水田、山丘、旱地及河流,目前主要依靠巡线人员进行巡护,该巡检模式存在一定不足:包括部分山丘、水田,人员难以到达的区域不能保证隐患的及时发现;无法形成连续的监控影像资料;人工巡检安全风险较高等。为提高管道线路与电力线路的巡护效率和应急处置能力,在发生紧急情况及突发事件时能及时进行核查和取证,及时消除隐患,同时也为降低人工巡护工作安全风险系数,川东北作业分公司拟对所辖区域管道线路、电力线路、观察井及场站隔离区开展无人机巡检工作。

2.招标范围:主要针对川东北作业分公司范围内的管道线路开展无人机自动机库实时视频巡检、甲烷检测巡检及根据招标人要求开展应急巡检工作;同时,对电力线路开展单兵无人机巡检。

项目估算金额:747万元(含税)。

标段(标包)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具体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在管道线路上部署无人机机库及相关附属设施,利用无人机自动机库巡检和单兵无人机巡检组合的方式,对目标管道、电力线路、观察井及场站隔离区开展管道沿线影像资料摄取、地灾隐患排查、异常状况识别等巡检工作,同时对管道附近环境开展无人机挂载甲烷气体检测,以及挂载喊话器进行应急疏散、施工劝阻等。

4.工期(服务期或交货期):项目工期为2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两年之日止。

5.施工地点(服务地点或交货地点):招标人所辖管道及电力线路所在地,主要工作区域位于四川省境内的达州、重庆市境内的开州等地。

6.技术及质量标准: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主要技术要求及其附件1:《川东北作业分公司无人机巡检技术服务要求》。

7.本项目采取限单价,同时限总价的方式:

7.1单价控制价:

管道线路巡检267.75元/公里;35KV电力线路巡检495.44元/公里,塔杆495.44元/基;10KV电力线路巡检276.93元/公里,塔杆276.93元/基。

上述价格均为人民币含税价,超过控制单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7.2总价控制价:

按投标人所报单价和招标人提供的两年预估工作量填报投标总报价,投标总报价不超过人民币747万元(含税),超过此价格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项目: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不允许分包。

R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3.资质要求:

R有要求,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民航管理局颁发的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或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证件需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4人员资格和要求:

R有人员要求,人员要求::拟派人员至少包括5人,台班组至少分为1组,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岗位

人数

人员资质要求

1

项目经理

1

具备AOPA(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签发的《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电子合格证》或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并具有超视距驾驶员等级。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照予以佐证,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现持有证书不在有效期内,投标将被否决。

2

无人机驾驶员

3

具备AOPA(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签发的《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电子合格证》或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并具有超视距驾驶员等级。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照予以佐证,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现持有证书不在有效期内,投标将被否决。

3

后台技术员

1

具有电子信息类或数学类相关专业学位或毕业证书。投标人须提供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予以佐证。

4

车辆驾驶员

1

具有C1或以上驾驶证,驾龄在3年以上,可由以上其他人员兼任。投标人须提供车辆驾驶证予以佐证。

*注:

(1)除车辆驾驶员外,其余人员不能互相兼任。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和无人机驾驶员原则上不允许更换。若因不可抗力确需更换,必须经招标人同意,且替换人员相关条件须等于或高于原拟派人员。

(3)所有项目组成员须是投标人自有人员,须提供投标人近3个月为其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

*5.机具设备要求:

R有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 无人机自动机场,能在-20℃至+50℃环境下正常运行;自动机场配套的无人机,最长飞行时间不小于40分钟,最大可承受风速不小于12m/s,最大起飞重量不小于9kg。以上设备须提供投标人购置发票与相关的产品用户手册予以佐证。

(2)配备多旋翼无人机,以实现对电力线路、杆塔巡检及高清图片、视频拍摄。无人机带有变焦相机,影像传感器有效像素不低于2000万,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30fps,以上设备须提供投标人购置发票与相关的产品用户手册予以佐证。

*6.业绩要求:

R无业绩要求。

*7.财务要求:

7.1þ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þ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两年中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8.信誉要求

*8.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8.2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8.3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4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按项目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标包(标段)。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1日08: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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