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北辛窑煤业为筹措资金,于2015年12月23日与国资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截至2021年1月20日,应付租金已全部付清,但因北辛窑煤业存在逾期支付租金,国资租赁公司未将300万元租赁保证金退回。为维护我公司合法权益,及时通过司法途径追回300万元租赁保证金,避免因拖延时间超出诉讼时效而完全丧失诉讼权利,我公司拟提起诉讼,因本案诉讼风险较大,因此采用风险代理方式,通过询比方式聘请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案的代理机构
2.2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大同煤矿集团北辛窑煤业有限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项目:
标段(包)内容:聘请律师事务所及时通过司法途径追回300万元租赁保证金,避免因拖延时间超出诉讼时效而完全丧失诉讼权利。
2.3服务期限要求:提起诉讼到案件执行完毕。
2.4服务地点: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
2.5服务质量要求:运用法律专业知识维护招标人合法权益,且提供的各类意见、文书无重大遗漏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3.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大同煤矿集团北辛窑煤业有限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项目,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3.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一名,须具备律师执业证书,具备10年以上工作经验(提供律师执业证,工作经验以执业证书注册日期为准);具备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10名以上(提供律师执业证);
3.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三年(指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项目业绩指:相关金融方面案件等本项目同类型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合同和对应发票(任意一张)(含合同签字盖章页、金额所在页等),如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对发票有异议,以现场查验结果为准。发票查询地址: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3.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请登录)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7月18日17:30至2024年7月22日17:3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