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珠肇高铁ZJSG-2标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珠肇高铁ZJSG-2标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经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双向土工格栅、编织布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珠肇高铁ZJSG-2标项目,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珠海至江门段站前工程ZJSG-2标正线长度4.048公里,位于珠海鹤州,起止里程为:DK0+068~DIK4+115.604,主要包括DK0+068~DIK4+115.604正线、鹤洲动车所及动走线的站前工程以及DK0+068~DK25+038.65的箱梁制架等施工图全部内容。主要工程包括:3座桥梁,共计长4492m,正线鹤洲站特大桥(3594m)、动走线1号大桥(351m)、动走线2号特大桥(547m)。箱梁预制架设:鹤洲梁场预制架设本标段范围内鹤洲站特大桥21孔,动走线28孔,跨标段向ZJSG-3标预制架设546孔,向ZJSG-1标(先期实施工程)预制架设箱梁共11孔,共计预制架设箱梁606孔。
2.2 招标内容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 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3号)(仅适用铁路项目);
(6)《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物资〔2024〕68号);
(7)《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铁物资〔2020〕16号);
(8)《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4.2.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及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年生产能力不少于1000万m2;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度(2022年至2023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3年12月31日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 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内(2022年7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1年7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2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7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国铁集团关于发布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暂停合作期限内的,中标供应商须接受国铁集团信用评价,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投标人不在2024年“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内;
(8)其他要求:
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③本次招标同一投标人最多中标一个包件。
5.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23时59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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