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原江都市新华化工有限公司房屋拆除
二、竞争性磋商项目简介1、工程规模:房屋拆除建筑面积约11623.13㎡。
2、施工范围:对房屋进行拆除,含相关建筑物、构筑物,运出废弃物、平整场地等对房屋进行拆除,含相关建筑物、构筑物,运出废弃物、平整场地等。
3、残值投标下限价:房屋拆除残值投标下限价为431026元,投标人的投标价不得低于残值投标下限价。
4、工期:拆除工期为招标人交付钥匙之日起1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
三、竞争性磋商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下列资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申请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5、投标申请人具有2021年7月1日以来类似房屋拆除业绩;
6、投标申请人已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三个月(2024年4月-2024年6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
7、投标申请人不属于正被“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列为失信执行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被列入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名单中。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时间: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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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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