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KXM
项目名称:同安区开展2024年度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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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万元) |
磋商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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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同安区开展2024年度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项目 |
1(项) |
否 |
8.0 |
0.16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且项目通过验收为止。未通过验收,有涉及该项目的工作仍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完成,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供应商应书面承诺无疑异,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补充说明:1、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第五章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2、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若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4年1月1 日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8日 至 2024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100.0 元(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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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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