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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青龙寺遗址保管所西安市青龙寺遗址保护设施-仿古建筑安全性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7-18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X(请登录)

项目名称:西安市青龙寺遗址保护设施-仿古建筑安全性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4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生效后,及时进入现场工作,现场检测10-15个工作日,计算分析与评定及报告编写30个工作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青龙寺遗址保护设施-仿古建筑安全性评估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青龙寺遗址保护设施-仿古建筑安全性评估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或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磋商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已缴存的 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个月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已缴纳的 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时段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1)出具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2)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有效的劳动合同或磋商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7)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8)(1)供应商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检测范围包含“既有建筑物结构、使用功能、安全可靠性综合检测、评估、鉴定”(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9日至2024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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