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名称:液体聚合氯化铝2024年7月至12月采购项目(第二次)
2、(请登录)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3.1、项目概况:液体聚合氯化铝2024年7月至12月采购项目(第二次)
3.2、采购范围:
3.2.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岳阳基地需求量约10800吨。具体供货范围、数量和技术规格及相关服务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2.2交货时间:每周五对供应商通知下一周发货计划,供应商根据计划安排发货。
3.2.3交货地点:岳阳基地(岳阳市岳阳楼区城陵矶)
3.2.4质保期:自验收合格日起一年
3.2.5本项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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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设备(材料)名称 |
基地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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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液体聚合氯化铝 |
岳阳基地 |
约10800吨 |
每周五对供应商通知下一周发货计划,供应商根据计划安排发货。 |
岳阳市岳阳楼区城陵矶 |
中标原则:岳阳基地的液体聚合氯化铝中标人按中标候选人顺序,由采购人选取两名投标人作为中标人,合同签订供货数量由中标候选人依次按8:2比例进行分配。
3.3、项目单价控制上限为:420元/吨,具体以实际服务发生费用为准。
3.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境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除香港、澳门、台湾之外的省、直辖市及地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格投标人、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具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险费证明,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险证明资料复印件;
(3)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用于生产的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良好,有足够满足本项目供货能力需求的流动资金;
(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至少完成1个类似供货业绩,须提供对应的销售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未盖章视同无效);
(5)信誉要求: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须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和“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的网页截图证明复印件,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7)其他要求:本合同业务不得转包和分包。
三、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
1、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24年7月18日起至2024年07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谈判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4、本谈判文件公告期为2024年7月18日起至2024年07月25日(5个工作日)。
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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