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拟对2024-2025年度辽河油田建设有限公司集中配送物资(消耗料)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次招标属定商、定价、不定量,确定中标人后与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
2.2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明细表(附件1)。
2.3技术要求:
2.3.1供货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满足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详见附件1)。
2.3.2 供货商所提供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相应保护措施,不给货物造成任何损坏和不影响将来的使用要求。
2.4交货地点:辽河油田建设有限公司物资管理中心库房。
2.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根据使用单位需求供货,按时、按量分批送货。
2.6 结算方式:分批结算。
2.9 付款方式:支付30%的银行存款、70%的承兑汇票。其中:银行存款的支付期、承兑汇票的出票期不得超过60日,承兑汇票的到期日为挂账期满180日(质保金除外)。
2.10监造:本项目采购物资不需要考虑监造。
2.11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03 月 31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要求。
3.3 信誉要求(提供承诺书)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2)投标人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因上述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
3.4 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4年7月 18日至2024年7月24 日23:59:59。
4.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8月8 日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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