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昌吉州昌吉市老城区供水管网建设项目-监理
2、建设地点:昌吉市
3、项目规模:(一)供水管网工程。新建供水管网4692.4米,其中康源路DN300给水管线1513.3米、平安路DN300给水管线771.3米、昌润水厂对面三条巷道DN200给水管线2407.8米,以及供水管道开挖、回填、管线安装及路面、路沿石恢复,供水管道均采用K9级球墨铸铁管材,采用直埋敷设方式,供水管和阀门均采用法兰连接。(二)其他附属工程。新建消防水鹤3座、阀门井70座(含井盖)、水表井20座(含井盖)、排气井4座(含井盖)、排泥井4座(含井盖)、排泥井4座(含井盖)、消火栓井37座及配套附属设施。
4、工程投资额:1498.38万元(监理控制价:22.88万元)
5、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自筹
6、工期要求:计划2024年8月22日开工,2024年11月19日竣工。总工期90天(日历日)
7、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8、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9、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施工阶段的所有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综合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监理企业提供有效的进疆承揽业务相关信息录入手续;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的总监理工程师已办理有效的进疆相关信息录入手续,具有2024年01月至2024年06月在职单位社保证明。
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表;2024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作出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总监理工程师。
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
7、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投标企业须在投标书里附:各投标企业需提供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未提供承诺书的企业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评标办法:采用新建建(2016)49号文综合评估法。
四、招标文件领取请于2024年07月18日12时00分—2024年08月14日11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