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平县中医医院体检科体检设备采购项目(二)(第2次)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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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中医医院体检科体检设备采购项目(二)(第2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18 收藏项目
服务周期:30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综合评分评分标准(下载)预览
:2024-07-25 15:00:00
报名结束时间:2024-07-24 17:00:00
采购单位: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二家。
允许1家中选
谈判文件提醒: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档一份,线下谈判时须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一式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电子文档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谈判规则:1.供应商须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接受未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准时在到线下谈判地点签到并递交文件,参与谈判。
供应商资格: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自然人参加投标情形);
1.2供应商自行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1.3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若为经营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供应商若为生产企业,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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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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