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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燕山大学亚稳材料科研大楼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燕山大学亚稳材料科研大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冀发改投资【2024】913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燕山大学,建设资金来自省预算内投资和自筹,出资比例为财政占比100.00%,招标人为燕山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亚稳材料科研大楼一栋,地上 11 层(局部 4 层),地下 1 层,建筑高度 60.2 米,总建筑面积 50000 平方米。其中,地上 45000 平方米,主要包括交通运载平台、极端变形平台、清洁纳米能源中心、生物医药与生命健康平台、亚稳材料分析检测平台、亚稳材料制备平台;地下 5000平方米(含人防 3600 平方米,战时为核六级常六级甲类二等人员掩蔽所),主要包括设备用房和地下车库,设地下机动车停车位68 个。 建设地点:燕山大学西校区院内(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西段 438 号)。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计划施工工期:730天(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17 09:00至2024-07-17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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