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蒙铁石油有限公司委托, 现就 采购四代柴机油原材料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8、与采购人及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服务委托的咨询机构、代理机构、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谈判活动;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本项目基础油200SN、500SN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基础油150BS、添加剂T618、T803B、T901标段可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本项目要求中标人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10%,履约形式:对公户转账汇款。
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如所供项目为国家强制性认证或国铁集团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和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18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4年 07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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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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