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松江区医疗急救中心心电监护除颤仪(第二次)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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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医疗急救中心心电监护除颤仪(第二次)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4-07-18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松江区医疗急救中心心电监护除颤仪(第二次)

预算编号: 1724-00047822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3250000元(国库资金:325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32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松江区医疗急救中心心电监护除颤仪(第二次) 

   数量:25 

   预算金额(元):32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心电监护除颤仪 25 台,具体要求详见需求附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并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工(包括安装调试及验收)。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1)响应人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响应产品应当与上述两证及附件限定内容一致。(2)如果响应人是响应产品制造厂家,应同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上述两证不可相互替代、覆盖。(3)如果响应人是经营企业,应同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于第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响应产品应当与上述两证核准的经营范围保持一致,并且两证不可相互替代、覆盖。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8日至2024年07月23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0日 1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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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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