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24年噪声、VOC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24年噪声、VOC监测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按照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关于下达2024年环境监测计划的通知(采油三厂安防字(2024)7号),对第三采油厂区域内的站点噪声与无组织废气监测工作。
2.2招标范围: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24年噪声、VOC监测项目,项目计划约82个噪声监测点,39个无组织监测点。噪声监测项目:昼间噪声(厂界东南西北侧)、夜间噪声(厂界东南西北侧)。无组织监测项目:非甲烷总烃(上风向1个点,下风向3个点),每个点连续监测4次,恶臭(仅限油泥暂存点)。监测频次:4次/年,出具监测报告(纸质、电子版)。
计划投资费用共计49.271万元(不含增值税)。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需要一名服务商。本次工作量为暂定工作量,招标人不保证工作量,如因油田公司、第三采油厂政策调整导致工作量发生变化,最终以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2.3服务地点:第三采油厂所属陕西省志丹县、靖边县、吴起县、定边县,宁夏盐池县。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7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投标人必须是《长庆油田分公司2024年环境监测集中资格招标》(招标编号:ZY24-XA405-FW502)入围服务商,否则否决其投标。入围服务商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3投标人具有有效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检测能力附表,附表中批准的检测能力范围应包含:噪声、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共计3项,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证书附表扫描件只提供与本项目相关附页,对应的项目需要做醒目标记)。
3.4人员要求:人员配置不少于5人,且为企业自有员工(非退休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其他人员3人,人员互相不得兼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2024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须包含基本养老保险)。
3.5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07月18日至2024年07月22日在线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按标段缴纳),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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