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惠石化工业园区A地块及鲤鱼岛滞洪区生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惠石化工业园区A地块及鲤鱼岛滞洪区生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由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泉惠石化园区A地块及鲤鱼岛滞洪区生态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惠发改审[2021]9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惠安兴港石化基地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惠安兴港石化基地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园区 。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148756.1647万元。
2.3.招标范围和标段内容:本工程实施内容包括回填工程、水利工程及道路工程三部分。回填工程包含A1、A2回填区,A1回填区144.9万㎡,交工标高+5.0米;A2回填区32.2万㎡,交工标高+4.5米;新建许人溪下游左岸堤防1.71公里;新建鲤鱼岛滞洪区西侧堤防0.88公里;新挖一个滞洪区面积3224亩(含许人溪、鲤鱼岛滞洪湖和鲤鱼排洪渠);鲤鱼排洪渠长3.869公里;大屿排洪渠长1.275公里;道路工程包括新建乙烯南路连接线、乙烯南路、中化三路、中化西路、疏港一路和疏港二路等6条道路,总长度13.07千米。
2.4.工期要求:总工期110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满足施工图设计和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①具有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1)、(2)、(3)企业资质证书:(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等级证书;②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 允许联合体参加,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由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担任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 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 高级工程师 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指港航工程、航道工程、航道整治工程、港口建筑工程、航道及港口工程、港口水工建筑工程、航务工程、水工工程、水运工程、海洋工程、港工工程、港口工程、海岸工程、近岸工程等专业,下同。
3.4.技术负责人职称要求: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及以上技术职称。
3.5.项目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五年(自招标公告正式发布之日前5年至投标截止时,以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福建省交通公路水运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用交通·福建)登记的交(竣)工验收日期为准)独立完成的面积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陆域形成回填施工项目。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财务、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7月 8 日 10 时00分00秒前下载有关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7月 8 日 10 时00分00秒……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惠石化工业园区A地块及鲤鱼岛滞洪区生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由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泉惠石化园区A地块及鲤鱼岛滞洪区生态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惠发改审[2021]9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惠安兴港石化基地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惠安兴港石化基地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园区 。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148756.1647万元。
2.3.招标范围和标段内容:本工程实施内容包括回填工程、水利工程及道路工程三部分。回填工程包含A1、A2回填区,A1回填区144.9万㎡,交工标高+5.0米;A2回填区32.2万㎡,交工标高+4.5米;新建许人溪下游左岸堤防1.71公里;新建鲤鱼岛滞洪区西侧堤防0.88公里;新挖一个滞洪区面积3224亩(含许人溪、鲤鱼岛滞洪湖和鲤鱼排洪渠);鲤鱼排洪渠长3.869公里;大屿排洪渠长1.275公里;道路工程包括新建乙烯南路连接线、乙烯南路、中化三路、中化西路、疏港一路和疏港二路等6条道路,总长度13.07千米。
2.4.工期要求:总工期110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满足施工图设计和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①具有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1)、(2)、(3)企业资质证书:(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等级证书;②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 允许联合体参加,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由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担任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 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 高级工程师 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指港航工程、航道工程、航道整治工程、港口建筑工程、航道及港口工程、港口水工建筑工程、航务工程、水工工程、水运工程、海洋工程、港工工程、港口工程、海岸工程、近岸工程等专业,下同。
3.4.技术负责人职称要求: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及以上技术职称。
3.5.项目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五年(自招标公告正式发布之日前5年至投标截止时,以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福建省交通公路水运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用交通·福建)登记的交(竣)工验收日期为准)独立完成的面积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陆域形成回填施工项目。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财务、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7月 8 日 10 时00分00秒前下载有关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7月 8 日 10 时0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