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大连)通商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服务名称:2024年大连通商汽车零部件(危险品)集装箱运输项目
2.2实施地点:(请登录)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
2.4最高投标限价:有,不含税,总价限价1306400元,各单项限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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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汽车零部件(危险品)集装箱运输项目 |
40尺 |
20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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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
业务量 |
最高限价 |
业务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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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长春(重) |
4240 |
232 |
3200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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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大连(空) |
1060 |
232 |
800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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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开发区-大连开发区(重) |
600 |
36 |
600 |
12 |
注:以上业务量(车次)不代表实际发生,仅供报价参考。业务量上下波动较大,参考业务量为2023年实际项目箱量,24年以实际发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资质(经营范围包括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项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项,二者缺一不可)……
3.1.2业绩要求:
提交合同日期自2019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的1个类似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 投标人应是合同的服务提供方;
2)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4)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5) 类似业绩是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7日 20:00至2024年7月22日20:00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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