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CZB
项目名称:第四师可克达拉市2024年连队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路灯工程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60000
最高限价(元):560000
采购需求:采购太阳能路灯467盏(含安装);其中:1连150盏;2连100盏;4连217盏;(详见采购需求表)
标项名称:第四师可克达拉市2024年连队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路灯工程建设项目数量: 1
预算金额(元):56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太阳能路灯467盏(含安装);其中:1连150盏;2连100盏;4连217盏;(详见采购需求表)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完成安装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等。(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当与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相一致;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自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之间的截图)。
(5)供应商是法人组织的应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上一年度(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投标人是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应当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供应商提供近半年内(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8日至2024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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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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