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由由汤发改办【2024】16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汤阴县伏道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1年度汤阴县伏道镇3.7万亩Ⅲ类、2022年度Ⅱ类水毁高标准农田修复重建结余资金项目
2.2项目编号:A32
2.3建设地点:汤阴县伏道镇
2.4建设内容:(1)2021年度汤阴县伏道镇3.7万亩Ⅲ类水毁高标准农田修复重建结余资金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排水沟清淤及外运、重建农用桥、铺设地埋电缆、安装电缆标示桩、田间道路铺装、新打机井并建设潜水泵、玻璃钢井房、云智能物联网灌溉控制终端等配套设施;(2)2022年度汤阴县伏道镇3.7万亩Ⅱ类水毁高标准农田修复重建结余资金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排水沟清淤及外运、铺设涵管、新打机井并建设潜水泵、玻璃钢井房、云智能物联网灌溉控制终端等配套设施。
2.5投资金额:4816385.21元
2.6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8质量要求:合格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10是否有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是
2.11根据汤发改办【2023】185号文件要求,所有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内应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存续截图);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目前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起至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无须提供。)
3.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现阶段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因特殊情况,在施工合同存续期间的项目经理变更,需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08)48号文规定,并附变更申请表(详见附件),如未提供,一律按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处理;出具开标前近半年内在本单位缴纳的连续3个月(含)以上的社保证明。
3.4技术负责人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如: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职称证;出具开标前近半年内在本单位缴纳的连续3个月(含)以上的社保证明。
3.5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以书面承诺书形式自行承诺。(投标人可不提供“信用中国”相关截图证明材料,代理机构将在开标会对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根据汤办【2017】20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中标后需接受县纪委和县发改委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进行廉政风险提醒谈话,并签订重大项目廉政承诺书。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24日23时59分前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有关资料。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4年8月8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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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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