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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化公司福建古雷苯胺-橡胶助剂产业链及延伸MIBK项目法兰框架协议(WZ20240805A/B/C-4701-8244-B2)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高压、大口径、低温法兰碳钢、合金钢法兰;不锈钢法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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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 1 | 其他各种管道配件 | 1.00 | 批 | 包-B2-不锈钢法兰 | ||||
| 2 | 其他盲板 | 1.00 | 批 | 包-B2-不锈钢法兰 | ||||
| 3 | 单盲板 | 1.00 | 批 | 包-B2-不锈钢法兰 | ||||
| 4 | 单孔板 | 1.00 | 批 | 包-B2-不锈钢法兰 | ||||
| 5 | 8字盲板 | 1.00 | 批 | 包-B2-不锈钢法兰 | ||||
| 6 | 其他法兰 | 1.00 | 批 | 包-B2-不锈钢法兰 | ||||
| 7 | 法兰盖 | 1.00 | 批 | 包-B2-不锈钢法兰 | ||||
| 8 | 松套法兰 | 1.00 | 批 | 包-B2-不锈钢法兰 | ||||
| 9 | 承插焊法兰 | 1.00 | 批 | 包-B2-不锈钢法兰 | ||||
| 10 | 螺纹法兰 | 1.00 | 批 | 包-B2-不锈钢法兰 | ||||
| 11 | 孔板法兰 | 1.00 | 批 | 包-B2-不锈钢法兰 | ||||
| 12 | 平焊法兰 | 1.00 | 批 | 包-B2-不锈钢法兰 | ||||
| 13 | 对焊法兰 | 1.00 | 批 | 包-B2-不锈钢法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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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对应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 具有对应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压力管道元件);如证书还未下发,需提供受理证明,同时投标人还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供货前必须取得对应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压力管道元件)。 3.1.7 投标人应具备3吨(含)以上空气锤、电液锤或摩擦压力机、天然气加热炉、天然气或电加热热处理炉。须提供含设备参数的设备台帐、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与制造设备开标日前20天内拍摄的清晰照片及设备铭牌清晰照片(含拍摄时间水印)。一组照片对应1台设备,若无法提供清晰的设备铭牌可提供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或转资证明或自制钢制铭牌。评委对照片如有异议可要求招标中心通过与投标人视频、共享位置等手段抽查设备真实性。 3.1.8 投标人具有理化类各项检测所取试样保存条件,有独立试样、档案室,须提供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与试样、档案室开标日前20天内拍摄的清晰照片 (含拍摄时间水印,并需对照片包含信息进行简要说明)。 3.1.9 近 5 年(指2019-2023年)在国内外新建项目供货业绩。单个项目对应包段合同金额≥500万元,提供合同和对应发票的扫描件,同时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发票信息,并提供合同扫描件与发票信息对照的清单。 3.1.10 投标人须承诺原材料复验、成品检验(包括但不限于化学成分分析、机械性能、无损检测等)需由具备CNAS实验室认证认可证书(能力附表覆盖检验项目)或CMA计量认证证书(能力附表覆盖检验项目)的检验机构进行并出具报告,提供原件给招标人。 3.1.11 投标人承诺对所供结余材料(产品完好未经使用且资料齐全)回购,回购数量不超过相应项目供货总量的5%时,价格按采购价格执行,超过5%时,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回购价格。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2 投标人承诺对框架协议文本中的条款完全同意。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3 投标人承诺入围供应商的单项物资的平均价作为最高执行价。中标候选人报价高于最高执行价的按最高执行价执行,低于最高执行价的按其报价执行。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4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设备/材料采购、制造、检验、试验、组装、验收和交货的过程产生的工程信息,按照本项目《C230001-XN-IMD-MPR-0006供应商数字化交付内容规定》《C230001-XN-IMD-MPR-0008供应商数字化交付内容规定(承包商版)》等文件要求提交最终版资料,投标总价包含数字化交付相关费用,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6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8日 9:00时至2024年7月23日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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