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热电项目(大榭热电四期)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0〕253 号、甬发改审批〔2022〕255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煤浆输送管道安装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66947 万元,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 6.41 公顷。本工程装机规模为 3 炉 3 机,包括 2 台 410 吨/小时高温高压水煤浆锅炉、1 台 410 吨/小时高
温高压天然气锅炉、1 台 15MW 背压式汽轮机、2 台 25MW 燃气轮机组(配余热锅炉),同时配套建设烟气处理、水煤浆路由、储运系统等辅助设施。建设地点:宁波大榭开发区胡家墩地块(大榭石化厂区东侧)。
2.2 招标范围:包括自兴发码头界区接口位置开始至大榭热电南侧接口位置为止,规划的2根DN300水煤浆管道及沿途敷设辅助设施的工程施工及保修期服务。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109.4358万元 。
2.3 施工总工期: 122 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热电项目(大榭热电四期)水煤浆输送管道安装工程
(一)投标人:
☑3.1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机电工程 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8月07日09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8月07日09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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