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港油田天津储气库分公司低温分离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低温分离器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大港油田天津储气库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低温分离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采购两台低温分离器 型号为:DN1800*7200 Q345RZ35 低温分离器 设计压力:11.1MPa。
2.2实施或交货地点:天津储气库分公司指定地点。
2.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交货期2024年10月15日。
2.4技术要求:满足第五章技术性能指标、检验考核要求及附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投标。潜在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一级物资供应商资质,且准入产品与招标产品一致。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一级物资合格供应商资质,且准入产品包含本次招标产品 (本次招标产品物资代码为( 23040401) 分离器 )
备注:凡是在供应商资源库中显示“中止”、“终止”的,或拟投标产品显示为“冻结”的均为无效。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A2级及上,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3.4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发票时间为准)低温分离器(罐)或缓冲罐或其他低温塔器(指直径大于800mm),销售业绩证明文件(清晰的合同和发票原件扫描件),同时递交实际应用清单(提供设备规格型号、用户名称、使用地点、联系电话、供货年份等)。销售合同和发票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关键信息的,视为无效业绩。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对本条款中任何一项的偏离均视为是实质性偏离,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4年7月17日至 2024年7月24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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