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 本项目横沙浅滩固沙保滩稳定河势(横沙大道外延)工程先行段(新建北缘护底工程)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及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编制咨询服务项目,招标人为长江航道局上海分部,项目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 项目概况:横沙浅滩固沙保滩稳定河势(横沙大道外延)工程先行段(新建北缘护底工程),全长16.80千米,西起横沙八期护滩1号潜坝,大体沿横沙浅滩沙体外缘-5.0米等高线布置;配套建设导助航工程(含新建沿线四座灯浮)等。 项目地点:长江口横沙浅滩区域 2.2 招标内容:横沙浅滩固沙保滩稳定河势(横沙大道外延)工程先行段(新建北缘护底工程)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及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编制、评估、备案等。服务期暂定30个月,暂定自2024年7月至2026年12月。不含税最高限价人民币660377.36元,含税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00000.00元(含增值税6%)。 2.3 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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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基本条件: (1)投标人须在长江航道工程局电子采购平台合格供应商库内,若投标人不在合格供应商库内的。 (2)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须包含技术咨询或类似内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附注。 (4)投标人无以下情况:近1年内发生过一般及以上等级安全责任事故,或近3年内发生过较大事故,或其他不良安全生产记录(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5)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 www.gsxt.saic.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投标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记录)。 3.2 其他要求: (6)投标人未被列入领域涉案行贿企业及个人“黑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项目供应商级别要求:无 供应商评价等级要求:无 供应商专业要求:服务类-施工服务-其他施工项目服务;服务类-专业咨询服务-其他咨询服务;服务类-其他服务 企业资质要求: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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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领取 | |||||
| 4.1 领取时间:2024年07月17日至2024年07月2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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