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红二矿工矿特种车辆物资采购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新疆矿业红沙泉二矿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国能新疆矿业红沙泉二矿有限公司位于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黑山产业园石钱滩路56号,为露天煤矿。矿区外部交通方便,从奇台县城出发,沿303省道东行33km至三个庄子,再沿228省道(奇-青)公路北行30km到芨芨湖边检站,后沿奇台-北山煤窑柏油公路北行20km即到矿区。矿区内地形平缓,多数地段可通行卡车,内部交通方便。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包。采购移动式发电车1辆,具体参数要求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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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 名称 |
参考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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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移动式发电车 |
等同于HDX5310XDYC6DFC0 660V/400V 800kW |
辆 |
1 |
2.1.3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六个月内到货。
2.1.4交货地点:国能新疆矿业红沙泉二矿(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黑山产业园石钱滩路56号)。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产品(发电机组额定输出功率≥800kW的移动发电车)须至少具有合同业绩2台,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制造商、投标人或其他代理商签署的合同均可)。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1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23 18: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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