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活动服务费最高12%;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2采购范围:16元支付宝立减券。
1.3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1.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5成交人数量:1名。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
2.2供应商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单独承诺函)。
2.3供应商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
2.4供应商应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近三年的年均主营业务收入、年均资产负债率、年均资产规模,不得出现连续亏损)。
2.5供应商应至少具备1个自2021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客户激励等同类权益营销活动类似项目业绩案例,提供合同首页及签署页复印件或其他书面证明材料或其他书面证明材料。
2.6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7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2.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8.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8.2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8.3供应商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8.4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8.5供应商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8.6供应商(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逾期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8.7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响应人,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四、获取磋商文件
4.1获取文件时间: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3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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