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号: CQS2
项目名称: 重庆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大型救援机械装备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134,250,000.00元
最高限价:134,2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 包1:湿地推土机、中大型特种挖掘机(遥控智能挖掘机)、长臂挖掘机、救援起重车 | 35,550,000.00元 | 1 | 台 |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 包2:多功能轻型应急救援车、中大型特类挖掘机(多功能应急救援挖掘机)、沙袋装袋机(模块) | 33,500,000.00元 | 1 | 台 |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 包3:大流量排水抢险车、排水抢险车 | 65,200,000.00元 | 1 | 台 |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无。
包2:无。
包3:专门面向小微企业进行采购,所投产品制造商应为小微企业,投标人出具所投产品制造商为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①“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②“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7月16日 至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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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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