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知第********条: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或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根据此规定先暂停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后续处理情况请及****网站公示信息。特此通知。 招标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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