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概况 | |
| 对东营市北二路沿线及金湖银河片区综合开发PPP项目--伊犁河路(跨东三路水系)桥梁装饰柱、墩柱装饰面等金丰秀石装修工程,包含檐口线、栏杆扶手、装饰柱、花钵、墩柱浮雕。由于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东营项目总承包部为东营市北二路沿线及金湖银河片区综合开发PPP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本次采购由中电建(东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确定成交价格后,由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东营项目总承包部负责合同签订及后续工作。 |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东营市北二路沿线及金湖银河片区综合开发PPP项目--伊犁河路(跨东三路水系)桥梁装饰柱、墩柱装饰面等工程 | |
| 2、项目类别:工程类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采购内容:本项目的工程装饰施工等。 | |
| 5、预算金额:3935100.0元 |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项目经理需本年度在单位投保6个月以上,供应商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备齐全,符合现行施工项目部班子配备政策规定要求。 3、供应商近三年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或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磋商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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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采购文件领取 | |
|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上 | |
|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4-07-23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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