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宾川县拘留所安防改造工程,经宾川县公安局党委会研究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宾川县公安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具备该项目施工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宾川县拘留所安防改造工程
2.2项目建设地点:宾川县拘留所
2.3计划工期:30天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3.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3.1招标范围及规模: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
3.2招标控制价:243765.00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投标人应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条资金、能力和信誉等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有
财务要求:不要求。
企业业绩要求:□有 ☑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有 ☑无
5.诉讼及仲裁:近三年(2021年6月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说明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不良记录、行政处罚等,以“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查询为准。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 17 时止,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投标单位公章;
7.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单位纳税及社会保险缴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包提出投标申请。
10.投标人所供设备必须与大理州公安局、宾川县拘留所IVMS公安监所综合应用管理平台无缝对接。
11、报名、招标文件发售请于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23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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