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新城商务公园固定防灾避难场所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54.85365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 154.853652万元 ,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主要包括避难宿住区 1处,改建物资库和监控室1处(约240平方米),新增应急配电箱5处,医疗救护点1处,标识标牌22块;按照规范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饮水点、应急厕所等设施,以及水电地下管线敷设等内容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
90日历天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见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式)。
6.注: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心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 (符合要求的 供应商 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并具有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
( 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有效期内) ;
( 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员工, 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 2024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 )。
( 4) 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 [2018]第6号、连建发 〔 2019 〕 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 书面承诺 ( 见格式 ), 若响应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 , 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资质指采购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 , 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
( 5)磋商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 承诺 (见格式);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 4 年 07 月 17 日至 202 4 年 07 月 24 日 18 时 00分止 (北京时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07-30 09:30 (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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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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