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SHP-CG-24-012 项目名称:新区锦绣园幼儿园2024年陕西省示范幼儿园创建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8,********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包1:30日历天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新区锦绣园幼儿园2024年陕西省示范幼儿园创建提升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区锦绣园幼儿园2024年陕西省示范幼儿园创建提升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证书等级:二级专业:建筑工程补充说明: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自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具备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一年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应至少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任意一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被列入《中国执****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列入《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完成书面声明并进行电子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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