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国家5A级景区塔克拉玛干·三五九旅文化旅游区篝火文化广场及露营基地建设项目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市发改发【2023】248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十一团文体广电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请登录)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请登录)
3.工程规模:新建1000平方米篝火文化广场1座;新建6000平方米露营基地配套设施,配套水、电、排污、卫生间等保障性配套设施;引进DJBOX技术及配套产品1套。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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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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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5A 级景区塔克拉玛干·三五九旅文化旅游区篝火文化广场及露营基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
本次采用EPC(设计+采购+施工)模式,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EPC总承包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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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在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2.投标人持有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资质要求:3.1投标人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相关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同时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3.2拟派的负责人要求: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含有效的B类安全考核证书),且无担任在建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需具有二级(含)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并分别提供近1个月的投标人所属单位社保养老保险缴纳清单。以上人员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投标人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相关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提供合格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明确各单位拟派的负责人成员,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全过程以牵头人身份参与。5.其它要求:在人员、设备、财务状况、信用等方面满足本次招标需求。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7月17日 00时00分至 2024年07月26日 23时59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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