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福清市耕作层剥离再利用项目2024-2025年度供应商采购项目(第2批次)招标公告
福清市耕作层剥离再利用项目2024-2025年度供应商采购项目(第2批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16 收藏项目
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福清市耕作层剥离再利用项目2024-2025年度供应商采购项目(第2批次)

3、征集内容及要求:针对施工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以下的福清市耕作层剥离再利用项目,公开征集入围供应商库,具体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征集文件第五章。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1、供应商: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2、响应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扫描件。

※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1、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成立年限按照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 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 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应符合下列规定:

1.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

1.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

1.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应符合下列规定:

1.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

1.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

1.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1、征集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2、征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响应文件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扫描件。

※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响应文件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扫描件。

※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1、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

2、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4、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联合体协议(若有)

1、征集文件接受联合体参与征集活动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征集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响应文件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扫描件。

※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5、征集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征集活动的供应商,请于 2024 年 07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4 年 07 月 21 日 18 时 00 分 00 秒下载电子征集文件等相关资料。

5.2电子征集文件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3718359801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张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