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苏州轨道交通 2 、 4 号线周界安防大修项目( 2024 年)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最高限价(含税):人民币柒拾伍万叁仟肆佰捌拾肆元陆角柒分(¥ 753484.67 元 ),谈判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计划将 2 号线清塘主变电所和 4 号线松陵车辆段、元和停车场、秋枫主变电所原红外对射探测器设备拆除,更换为电子围栏探测器设备。
服务期限: 2024 年 10 月 15 日到 2025 年 2 月 14 日,谈判采购单位有权对上述日期进行调整,谈判供应商须承诺服从谈判采购单位对工期的调整,且不得由此提出其它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本项目的一般资格要求:
( 1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提供本次采购合格服务的企业法人。
( 2 )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新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非验资审计、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报告),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谈判供应商近 5 年内须具有 2 个及以上低压配电、视频监控或安防的建设或改造项目业绩(以合同证明为准);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 1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 2 )同一人分别在两家或以上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
( 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或监事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 4 )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同一集团公司通过资审有多个投标人且均无意向退出,则该集团公司所有投标人资格审查均按不通过认定。
注:集团公司的界定:如为央企,指央企二级公司;如为其他企业,指一级公司。
( 5 )对于有控股关系或者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同时申请本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 年 7 月 16 日至 2024 年 7 月 23 日,每天上午 9:30 至 11:00 ,下午 13:30 至 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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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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