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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北区民政局河北区2024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配套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7-16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ZB2024-F047 项目名称:河北区2024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配套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分为4包,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包提升行动项目社会宣传调研项目   预算金额:********元 第二包提升行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监理验收项目    预算金额:********元 第三包提升行动绩效评价项目     预算金额:********元 第四包提升行动项目老年人能力评估项目     预算金额:********元 合同履行期限: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网站、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查询的截至时点为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须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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