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08(请登录)
项目名称:广东海洋大学后勤保障部2024年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6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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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估采购预算(人民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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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味品 |
1项 |
¥600,000.00 |
注: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各包组兼投不兼中,如投标人已被推选为原采购项目包组1、包组2、包组3、包组4、包组6的中标人,则不再通过本项目的初步审查。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投标人在《投标人声明函》中的承诺为准】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投标人在《投标人声明函》中的承诺为准】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投标人在《投标人声明函》中的承诺为准】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投标人在《投标人声明函》中的承诺为准】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从事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投标人则仅需提供《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3.3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投标人在《投标人声明函》中的承诺为准】
3.5投标人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6日起至2024年07月2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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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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